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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 考生向高校提交建档立卡家庭资格申请
▶ 参与部门: 生源高校
▶ 完成时间: 1月12日前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向所在生源高校提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证明材料,由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 工作任务: 全面核查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
▶ 参与部门: 生源高校
▶ 完成时间: 1月21日前
各生源高校对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为后续报名工作做准备。
▶ 工作任务: 报送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3+2”转段考生名单
▶ 参与部门: 生源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2月10日—11日
生源高校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及“3+2”转段考生名单,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工作任务: 报送小语种考生名单
▶ 参与部门: 生源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2月18日
报考小语种科目的考生名单由生源高校汇总后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安排相应考试科目。
▶ 工作任务: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
▶ 参与部门: 招生高校
▶ 完成时间: 2月25日前
各招生高校公布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定测试科目和时间。
▶ 工作任务: 校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报名信息
▶ 参与部门: 招生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2月27日前
招生高校对报名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考生信息进行校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 工作任务: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 参与部门: 招生高校
▶ 完成时间: 2月28日—3月6日
各招生高校组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高校通知考生。
▶ 工作任务: 报送自荐生、保送生名单
▶ 参与部门: 招生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3月7日
招生高校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自荐生名单以及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名单。
▶ 工作任务: 网上报名(含缴费)
▶ 参与部门: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3月11日—13日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不予办理。
▶ 工作任务: 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 参与部门: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完成时间: 3月14日前
残疾考生向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笔试环节合理便利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市机构进行审核。
▶ 工作任务: 审核并报送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信息
▶ 参与部门: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3月17日前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残疾考生的合理便利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 工作任务: 网上打印准考证
▶ 参与部门: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3月25日—3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考试安排,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
▶ 工作任务: 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
▶ 参与部门: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3月29日—30日
全省统一组织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 工作任务: 评卷、统分
▶ 参与部门: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4月上旬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评卷和统分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工作流程进行,确保成绩准确公正。
▶ 工作任务: 成绩公布
▶ 参与部门: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4月下旬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各招生高校同时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工作任务: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
▶ 参与部门: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机构通知考生。
▶ 工作任务: 填报志愿
▶ 参与部门: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完成时间: 5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包括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分阶段进行。
▶ 工作任务: 录取工作
▶ 参与部门: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高校
▶ 完成时间: 5月中旬至下旬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各招生高校进行录取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 工作任务: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参与部门: 招生高校
▶ 完成时间: 6月上旬
招生高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高校指定渠道查询通知书发放状态和邮寄信息。
▶ 工作任务: 新生入学
▶ 参与部门: 招生高校
▶ 完成时间: 9月上旬
录取新生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